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各派出机构,可靠性和质监中心,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,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,我局制定了《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能源局
2026年4月20日
文章来源:国家能源局
| 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6-581949 | 信息分类: | |
| 发布机构: | 生成日期: | 2026-05-14 15:24:28 | |
| 文 号: | 国能发安全规[2026]37号 | 是否有效: | |
| 名 称: |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》的通知 | ||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各派出机构,可靠性和质监中心,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,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,我局制定了《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能源局
2026年4月20日
文章来源:国家能源局